知名植物蛋白飲料品牌“六個核桃”的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在北京迎來一審判決。北京某法院經審理認定,“大個核桃”飲品在包裝裝潢、商品名稱上對“六個核桃”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,判決侵權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,并賠償“六個核桃”品牌方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支出共計10萬元人民幣。此案不僅維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,也為快消品行業的品牌保護與市場競爭秩序提供了明確的司法指引。
一、案情回顧:包裝高度相似引發訴訟
“六個核桃”作為養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核心品牌,經過多年市場培育與廣告宣傳,已成為核桃乳飲料領域的代表性產品,其以藍白為主色調、突出“六個核桃”字樣的經典包裝裝潢具有極高的市場知名度。
被告方生產銷售的“大個核桃”核桃乳飲料,在整體包裝的配色方案、版面布局、字體設計、宣傳用語等方面,與“六個核桃”的產品包裝裝潢極為近似,足以導致相關公眾產生混淆,誤認為兩者存在特定聯系。“大個核桃”的商品名稱亦涉嫌攀附“六個核桃”的商譽。因此,“六個核桃”品牌權利人以侵害商標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,將“大個核桃”的生產商、銷售商訴至北京法院。
二、法院審理:認定侵權事實成立
法院經審理認為,“六個核桃”的涉案注冊商標在核定使用商品上經過長期、廣泛的宣傳和使用,已為相關公眾所熟知,具備較高的顯著性和知名度。被控侵權的“大個核桃”飲品,其使用的標識與“六個核桃”的注冊商標在文字構成、呼叫、含義上相近,整體視覺效果亦較為近似,且使用在相同商品上,容易導致消費者混淆,構成商標侵權。
更為關鍵的是,法院著重審查了包裝裝潢的相似性問題。法院指出,“六個核桃”產品特有的包裝裝潢經過持續使用和大量廣告投放,已與其品牌建立了穩定的對應關系,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所保護的“有一定影響的商品裝潢”。而“大個核桃”的包裝在整體風格、色彩搭配、文字排列等要素上刻意模仿,這種攀附知名商品商譽、制造市場混淆的行為,構成了不正當競爭。
三、判決結果: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
基于以上認定,北京法院作出判決:
四、案件啟示與行業影響
“六個核桃”訴“大個核桃”侵權案的勝訴,是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的體現。在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背景下,司法機關通過個案裁判,持續釋放出保護創新、嚴厲打擊侵權行為的明確信號。任何企圖通過“形似神似”的模仿來掠奪他人市場成果的行為,終將難逃法律制裁。此案也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需仔細甄別,支持正品,共同維護健康的市場生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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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3-01 20:25:48